记者从黔东南州检察院获悉,从江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严惩一起“村霸”恶势力案件,对聚众打砸扰乱农村社会秩序的石某军、杨某贵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对积极参与打砸的石某付等3人进行追捕。
经查,2017年2月4日晚,从江县往洞镇增冲村的石某荣等人在往洞镇信地村路口与丁某某等人发生矛盾。石某荣怀恨在心,纠结往洞镇增冲村村民石某军、杨某贵、石某明、莫某军等二十余人寻找丁某某讨说法,在未找到丁某某的情况下,他们持砍刀、铁棍、木棍等到往洞镇丁某某所开设经营的畅想时光酒吧打砸,将酒吧内的电视、电脑、点歌机、茶几、玻璃门窗等物品砸坏,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约五万余元。
据调查,涉案人员石某军、杨某贵、莫某军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平时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江县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对该案的六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对积极参与打砸公安机关没在报捕的的石某付等三人进行追捕。